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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成为学生暑期“杀手” !这些画面令人心痛!

时间:2024-11-15 10:13:37 出处:知识阅读(143)

夏日炎炎,杀手游泳成为广大市民的溺水一种消暑降温的“良方”。但是学生心痛九游,部分市民尤其是暑期学生群体因到无安全保障的山河湖泊等野外游泳,由此引发的画面溺水身亡事故时有发生。提高市民尤其是令人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意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尤为重要。杀手

暑假学生野外溺亡事故高发

今年入夏以来,溺水我市中小学生野外游泳导致溺亡的学生心痛多起事故值得社会各界警醒。今年3月3日下午,暑期蕉岭县石窟河香港公园河段,画面一名高二学生因钓鱼失足落水,令人不幸溺亡;7月12日下午2时许,杀手九游丰顺留隍葛布村发生一起溺水事故,溺水一名年仅14岁少年与两三名同伴在韩江葛布村段游泳时,学生心痛不幸溺亡;7月24日,五华华城湖田小学六年级学生3人到华西河游泳,其中1位同学不幸溺水;8月21日下午,丰顺县留隍镇上围村一名小学生独自到邻村河段下河捕螺,夜未归宿,次日传来溺亡噩耗,确认溺亡。


五华华城湖田小学六年级学生3人到华西河游泳,其中1位同学不幸溺水

蕉岭高二学生因钓鱼失足落水,不幸溺亡。

从上述事例不难看出,学生群体溺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暑假期间,地点多集中在郊外无安全保障的山塘水库,且多为学生相约到江河里游泳,这反映出当前中小学生对溺亡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有关部门曾有过分析,这与当前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居多,监护人多为祖辈,相关的安全教育和管教不够、学生私约外出野泳,遇溺水又缺乏自救和互救的意识和能力有关。

预防学生溺水需多方联动织密防护网

暑假溺水事故多发,还需多方共同努力,防范优先。暑假来临前,我市教育部门为全面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对全市溺水隐患点进行了再排查、再调整、再完善,共排查出学校及周边溺水隐患点297处,其中,梅江区3处、梅县区43处、兴宁市7处、平远县30处、蕉岭县5处、大埔县28处、丰顺县24处、五华县157处。针对排查出的溺水隐患点,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此外,还强化家校联动,组织发动家长一起承担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履行好监护责任,确保高温时期学生在校内、校外的安全。

梅州市应急志愿者协会救援队现场演示溺水昏迷后的心肺复苏急救方法。(赖运香 摄)

记者从梅州市应急志愿者协会救援队了解到,该救援队自2018年成立以来,共开展了41起溺水救援,其中,今年以来开展溺水救援19起,但实际溺亡人数并不止于此。为提高中小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急救知识,今年入夏以来,梅州市应急志愿者协会救援队进行了11场防溺水讲座。

遇溺水应学会智救

水库、水坑、河流、溪边等户外水体,往往是溺水的高发地点。“去野外水边游泳、玩水、捉鱼等都是非常危险的,应该避免。未成年人游泳应选择正规、安全的游泳场所,且有大人陪同,下水前适度热身。”梅州市应急志愿者协会救援队副队长曾慈香说道,“防溺水安全要记住六个‘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如果不慎出现溺水,如何自救及他救呢?曾慈香指出,若不慎落水,应保持冷静,迅速把头后仰,露出口鼻,但不能将手上举或挣扎,及时甩掉鞋子和口袋重物,查看周围是否有木板等飘浮物,借力上浮,若有人跳水相救,切不可死死抱住救助者,否则很可能双双送命;遇他人溺水,自己又不习水性,千万不可贸然下水施救,而应第一时间大声呼叫寻找外人帮助,同时,查看岸上是否有竹棍或木板等,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利用外物将溺水者拉上岸或使其漂浮。当周围没有漂浮物或竹竿,可将衣物打结抛向溺水者。溺水者被救起后,将其仰卧平放在地上,可在其颈下垫些衣物,头部稍后仰使其呼吸道拉直,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并拨打急救电话。

本报记者:梁志航

图片由梅州市应急志愿者协会提供

编辑:黄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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