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奖励门槛、提高奖励金额!梅州重新修订《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掌上梅州讯 近日,降低奖励奖励金额集资举报奖励记者从梅州市金融工作局了解到,门槛梅州为争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提高九游主动性,市金融工作局对2019年印发的重新《梅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梅市金函〔2019〕68号)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梅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修订实施细则》(梅市金函〔2021〕46号)。46号文修订的非法法定程序均已完成,自2021年5月1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原68号文同时废止。降低奖励奖励金额集资举报奖励
据了解,门槛梅州68号文颁布实施以来,提高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重新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发挥了较大作用。修订然而,非法九游由于该实施细则存在门槛过高、办法覆盖奖励对象过窄、降低奖励奖励金额集资举报奖励奖励时间滞后等问题,不利于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同时影响“打早打小”的目标实现。修订后的46号文共分为五章二十四条。
46号文与68号文对比,降低了奖励门槛、提高了奖励金额,扩大了奖励范围,科学设定奖励金层级并及时兑现奖励。根据46号文,举报奖励的适用标准应根据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涉案金额和案件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甄别筛选采用,并对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后,即给予举报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认定为行政违法的,自行政处罚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自立案侦查后,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且法院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在5亿元以上或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自刑事判决生效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
同时,46号文创新性地增加了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举报、行刑衔接、激励商业银行举报、诉讼过程中举报、禁止非法手段举报、无法查证举报身份不予奖励等条款。此外,46号文还明确举报人须依法举报,并增加了举报人因客观上收集材料线索的能力有限导致其所提供的线索失实而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以打消举报人的顾虑,提升条款规定的实操性,切实增强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相关链接:>>最高奖励100000元!梅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重新修订,附举报方式...<<
梅州日报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李玲玲
编辑:杨乔颖
- ·清凉阅读 市民图书馆里“充电”忙
- ·16年,帮助930名学子圆读书梦!点赞凤仪助学小组!
- ·市十件民生实事半年报丨我市上半年开工改造57个老旧小区
- ·共同推动“撂荒地”变“丰收田”!市委农办、市直机关工委向我市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 ·梅州2022年下半年女兵征集体检工作展开
- ·梅州印发最新通知:加强场所码管理,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举办
- ·梅州高温“霸屏”!今起进入末伏,晴热还要持续多久?
- ·今年以来业务营收破亿元
- ·南国书香节梅州分会场活动启动!线上线下活动等你来参与
- ·截至7月末,梅州市本外币贷款余额比增8.29%,全市存贷比69.33%!
- ·家书抵万金!梅州市开展家书征集活动,让字里行间的爱意传承下去!
- ·丰富涉外现金服务渠道 提升外籍来雅人员支付体验
- ·速看!梅州开设“黄码”人员专用核酸采样点!
- ·市十件民生实事半年报丨第一批12个圩镇已达到宜居标准,我市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 ·“箱”见恨晚!“车尾箱集市”点亮梅城夜经济!